云南2018年度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公告
作者:泽稷编辑 发布时间:2018-01-15 14:15

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现将云南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组织,按归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报名时所选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7年10月15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区2018年度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全省初级资格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日-30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7年12月5日。报名的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入云南报名入口。

(三)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云价收费函〔2016〕46号)精神,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56元/科。各地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

(四)2018年4月1日前,各地完成联系初级资格考试考点,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五)2018年4月10日前,各地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六)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可根据各州(市)实际情况对县级考点进行适当撤并和集中。

(二)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