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考试章节解析:债券的种类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5-09 13:58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基础知识》第三章第一节债券的种类的考点。一起来看看
 
  考点精析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债券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
 
  1.政府债券
 
  (1)定义: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并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2)我国政府债券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国债是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包括由中央财政代理发行和地方政府自主发行的由地方政府负责偿还的债券。
 
  2.金融债券
 
  (1)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经特别批准而发行的债券。
 
  (2)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券、特种金融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
 
  ①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人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②商业银行债券的发行人是商业银行;
 
  ③特种金融债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部分金融机构发行的,所筹集的资金专门用于偿还不规范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④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由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
 
  ⑤证券公司债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由证券公司发行。
 
  3.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有的国家也允许非股份制企业发行债券。所以在归类时可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合称公司(企业)债券。
 
  (二)按偿还期限分类,债券可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
 
  1.短期债券,一般而言,其偿还期在1年以下。例如,美国的短期国债的期限通常为3个月或6个月。
 
  2.中期债券的偿还期一般为1~10年,而长期债券的偿还期一般为10年以上。
 
  (三)按计息方式分类,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零息债券等。
 
  1.固定利率债券
 
  (1)固定利率债券是由政府和企业发行的主要债券种类,有固定的到期日,并在偿还期内有固定的票面利率和不变的面值。
 
  (2)即使市场利率或者发行人的信用等级改变,债券发行人要偿付的利息也不会变。通常固定利率债券在偿还期内定期支付利息,并在到期日支付面值。
 
  2.浮动利率债券
 
  (1)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的主要不同是其票面利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而通常与一个基准利率挂钩,在其基础上加上利差(可正可负)以反映不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
 
  (2)浮动利率可以表达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利差
 
  (3)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是被广泛采纳的基准利率;在我国金融市场上,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是被广泛釆纳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
 
  (4)利差在债券的偿还期内是固定的百分点,国际惯例将利差用基点(basis point)表示,1个基点(lbps)等于0.01%。
 
  3.零息债券
 
  (1)零息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一样有一定的偿还期限,但在期间不支付利息,而在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利息和本金,一般其值为债券面值。
 
  (2)零息债券以低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日支付的面值和发行时价格的差额即为投资者的收益。
 
  (3)许多偿还期是1年或1年以下的债券以零息债券的方式发行;而一些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零息企业债券,由于利息和本金在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其风险较大,除非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通常不愿意购买,发行人的借款成本也会上升。
 
  (四)按付息方式分类,债券可分为息票债券和贴现债券。
 
  1.息票债券
 
  (1)息票债券是指债券发行时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利率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中、长期债券。
 
  (2)债券的持有人于息票到期日,凭债券附带的息票领取最后一期的利息并同时领取债券的本金。
 
  2.贴现债券
 
  贴现债券则是无息票债券或零息债券,这种债券在发行时不规定利率,券面也不附息票,发行人以低于债券面额的价格出售债券,即折价发行,债券到期时发行人按债券面额兑付。
 
  (五)按嵌入的条款分类,债券可分为可赎回债券、可回售债券、可转换债券、通货膨胀联结债券和结构化债券等。
 
  1.可赎回债券
 
  (1)可赎回债券为发行人提供在债券到期前的特定时段以事先约定价格买回债券的权利。
 
  (2)约定的价格称为赎回价格,包括面值和赎回溢价。大部分可赎回债券约定在发行一段时间后才可执行赎回权,赎回价格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动的。
 
  (3)值得注意的是,赎回条款是发行人的权利而非持有者,换句话说,是保护债务人而非债权人的条款,对债权人不利。
 
  (4)和一个其他属性相同但没有赎回条款的债券相比,可赎回债券的利息更高,以补偿债券持有者面临的债券提早被赎回的风险(赎回风险)。
 
  2.可回售债券
 
  (1)可回售债券为债券持有者提供在债券到期前的特定时段以事先约定价格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约定的价格称为回售价格。大部分可回售债券约定在发行一段时间后才可执行回售权,回售价格通常是债券的面值。
 
  (2)与可赎回债券的受益人是发行人不同,可回售债券的受益人是持有者。
 
  (3)和一个其他属性相同但没有回售条款的债券相比,可回售债券的利息更低,因为此条款可降低投资者的价格下跌风险。
 
  3.可转换债券
 
  (1)可转换债券是指在一段时间后,持有者有权按约定的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将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
 
  (2)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债券,它既包含了普通债券的特征,也包含了权益类证券特征,同时,它还具有相当于标的股票的衍生特征。
 
  (3)对于标准的可转换债券,在价值形态上,可转换债券赋予投资人一个保底收入,即债券息票支付与到期本金偿还构成的普通附息债券的价值,同时,它还赋予了投资人在股票上涨到一定价格的条件下转换成发行人普通股票的权益,即看涨期权的价值。
 
  4.通货膨胀联结债券
 
  (1)通货膨胀通过影响债券现金流而降低投资者的购买力,而大多数的通货膨胀联结债券的面值(而不是票面利率)在每个支付日会根据某一消费价格指数凋整来反映通货膨胀的变化。此类债券的利息通过面值的调整也得到相应调整。
 
  (2)美国政府发行的通货膨胀保护债券(TIPS)、英国的指数联结金边债券、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通货膨胀挂钩债券都是通货膨胀联结债券。
 
  5.结构化债券
 
  (1)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其他债券或贷款组成的资产池为支持,构建新的债券产品形式。此类新购建的债券称为结构化债券,主要是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和资产支持证券(ABS)。
 
  ①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是以居民住房抵押贷款或商用住房抵押贷款组成的资金池为支持的,资金流来自住房抵押贷款人定期还款,由金融中介机构打包建立资产池。
 
  ②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类似,其种类是其他债务贷款,如汽车消费贷款、学生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
 
  (2)MBS和ABS的现金流可组成资金池打包成更复杂的金融工具。不同于传统债券的持有者每季度或半年或一年得到利息,购买结构化债券的投资者通常定期获得资金池里的一部分现金,包括本金和利息。